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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服务部工作流程

 

 
用户服务部校园网业务办理流程
 
一、办网流程
   学生、单身教工、博士公寓:
   1.登录HTTP://SELF.CUST.EDU.CN网站进行用户预注册。
   2.持校园卡和有效身份证件(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护照、港澳回乡证、台胞证、军官证、士兵证、户口薄等,下同),到用户服务部业务办理窗口进行审核。
   3.审核通过后,购买充值卡,登录HTTP://SELF.CUST.EDU.CN网站自助充值,或登陆HTTP://ECARD.CUST.EDU.CN网站由校园卡向校园网帐户转帐。
   4.在上网电脑上安装客户端即可上网。
   家属区:
   1.到用户服务部业务办理窗口,交费(1000元,包括安装费280,三年的使用费720)。
   2.持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填写登记表格。
   3.在约定时间内工程队上门安装。
外租公司:
   1.到用户服务部业务办理窗口交费。
   2.持收据到用户服务部业务办理窗口填写登记表格。
   3.工作人员建档,即可开通。
   4.在上网电脑上安装客户端即可上网。
办公区(免费用户)
   1.登录HTTP://SELF.CUST.EDU.CN网站进行用户预注册。
   2.教职工持校园卡和有效身份证件,到用户服务部业务办理窗口进行审核。
   3.在上网电脑上安装客户端即可上网。
二、续费流程:
   学生、单身教工、博士公寓有两种续费方式:
   1.到用户服务部购买充值卡,登录HTTP://SELF.CUST.EDU.CN网站自助充值。
   2.登陆HTTP://ECARD.CUST.EDU.CN网站由校园卡向校园网帐户转帐。
   家属区:
   1.到用户服务部业务办理窗口交费,至少续一年的费用。
   2.工作人员收费后,充值到相应帐户。
外租公司:
1.到用户服务部业务办理窗口交费,至少续半年的费用。
2.工作人员收费后,充值到相应帐户。
三、忘记密码、变更电脑绑定流程:
    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用户服务部业务办理窗口办理。
四、暂停、开通流程:
暂停:所有收费用户均可登录HTTP://SELF.CUST.EDU.CN网站自助暂停。
开通:暂停后,如需开通,需登录HTTP://SELF.CUST.EDU.CN网站自助复通。
五、退网流程:
    学生、单身教工、博士公寓:
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用户服务部业务窗口办理即可,退网后上网帐号注销。
家属区、外租公司:
持交费收据及办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到用户服务部业务窗口审核,领导签字后即可退费,退费后上网帐户注销。
六、邮箱申请流程:
    教职工持本人工作证到用户服务部业务办理窗口填写申请表,工作人员审核后即可开通。
七、办公区补点流程:
    1.登录HTTP://www.gmrbcbs.com  网站下载补点申请表,填写相关信息,并加盖学院或部门公章。
    2.持申请表到用户服务部审核登记。
    3.在约定时间内由工作人员上门安装。
八、故障报修及处理流程:
1.通过拨打用户服务部电话:85582211,进行故障报告,业务人员进行登记。
2.安排人员进行维修。
 
用户服务部校园卡业务办理流程
一、 校园卡的办理
1.教师卡  教师卡的持卡人名单由人事处、离退休工作处和国际交流合作处负责提供。新入职的教职工可持入职通知单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信息化中心制证,一般可当场领取。
2.学生卡  学生卡的持卡人名单由教务处、研究生学院和国际交流学院负责提供。新生的校园卡一般集中办理,其个人资料及数码照片等信息由教务处、研究生学院和国际交流学院在指定时间内准确、完整地提供给信息化中心,信息化中心依据上述信息统一制证。因故未能集中办证的新生,可持入学通知书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到信息化中心制证,一般可当场领取。相应的个人资料由教务处、研究生院在新生报到时及时录入各自的管理信息系统,通过共享数据平台同步到一卡通系统。
3.临时卡  符合临时卡办理范围的个人申请办理临时卡,须填写“临时卡申领表”(表格在信息化中心网站下载)。成人教育学院短期到校面授的学生由成人教育学院负责审批,学校各部门聘请的临时人员由负责聘请的处级部门负责审批,校外施工人员由校内负责施工管理的处级单位负责审批,租用学校房屋的外单位人员由产业管理处负责审批,本校职工家属由职工所在处级单位负责审批,各级领导机构所属住校机构人员等其他人员由校长办公室负责审批。持卡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审批后的申领表到信息化中心办理,一般可当场领取。单位集体办理临时卡的,由批准办理临时卡的单位填写“校园卡申领表(集体)”,统一收集个人资料,提供给信息化中心,统一办理。
4.每位校园卡持卡人只能持有一张有效的校园卡。持卡人身份变更时,应重新办理与新身份相对应的卡;同时具有多重身份的校园卡用户,也只能持有一张校园卡。
二、 校园卡办理费用
1.首张教师卡、学生卡的工本费由学校承担,临时卡的工本费(20元,下同)由持卡人个人承担。
2.因丢失、损坏等原因需要补办校园卡的,须由本人承担工本费;在卡片发出30天内,非人为原因造成的卡片损坏,可申请免费补办。
三、 校园卡的有效期
    1.教师卡长期有效。
2.学生卡的有效期根据学制确定。
3.临时卡的有效期由申请办理时的批准部门负责确定。
4.校园卡有效期期满后,全部功能将立即中止,办理延期手续后可恢复使用。
四、 校园卡的延期续用
1.临时卡有效期期满后,需要延长有效期的,由持卡人填写临时卡延期申请表,经原批准部门审核批准后,持校园卡和有效证明文件,到信息化中心办理延期续用手续。
2.延期毕业的学生(含研究生、留学生),在办妥相关学籍变动手续后,携相关批准部门的批准文件和本人身份证件,到信息化中心办理延期续用手续。
五、 校园卡的终止或中止
1.对于即将调离或辞职的教职工,由其本人携带离校通知单到信息化中心办理相关手续,终止校园卡中与身份识别相关的管理功能,仅保留消费功能,30天后一卡通功能全部终止,予以消户。
对于即将离退休的教职工,由其本人携带离退休通知单到信息化中心办理相关手续,调整其校园卡的相应管理功能。
对于即将终止合同且已经申办教师卡的外籍教师,由其本人或国际交流合作处工作人员携带相应手续到信息化中心办理相关手续,终止校园卡中与身份识别相关的管理功能,仅保留消费功能,30天后一卡通功能全部终止,予以消户。
2.对于办理了毕业离校或退学(含开除和劝退)手续的各类学生,与身份识别相关的管理功能终止,仅保留消费功能,30天后一卡通功能全部终止,并集中消户。其中留校工作或升学的毕业生,须在身份变更后,按照相应的身份重新申请办理新的校园卡。对于学籍异动的学生,将根据其异动情况调整其学生卡有效期限。
3.持卡人在校园卡功能终止前,应将卡内金额消费完毕,对于卡内尚余的金额可到后勤处食堂业务窗口办理退费。校园卡销户后不再办理退费,卡内余额视为自动放弃。
. 相关业务
1.补办。因丢失、损坏等原因需要重新办卡,必须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学生证)申请补办,同时交纳卡片工本费20元。原卡余额写入补办的新卡,原卡自动失效作废,不可再用。
2.卡挂失。校园卡遗失,应立即挂失,挂失的途径有以下几种:
(1)通过拨打语音电话0431-85582555挂失;
(2)通过“校园一卡通”专题网站(http://ecard.cust.edu.cn)挂失;
(3)通过校园内的圈存机进行挂失;
(4)由本人持身份证件到信息化中心办理挂失。
3.卡解挂。已挂失的校园卡又被找到,必须由本人持身份证件到信息化中心办理解挂或通过校园内的圈存机进行解挂,已经补办过的校园卡不可解挂。
4.卡注销。临时卡持卡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可办理临时卡注销。无证件或代办卡注销的将不予受理。教师卡和学生卡在有效期内原则上不可办理注销。
5.存款。已持有中国银行借记卡的用户,在与本人校园卡关联后,可使用圈存机自助转账或与银行签署相关协议后,在满足一定条件的前提下,自动将存在借记卡上的资金转存到校园卡上。已转存到校园卡上资金,不可逆向转回到银行卡中。学校不受理校园卡取款业务。
6.密码。“校园一卡通”系统设查询密码和消费密码。
1)查询密码是用户使用语音电话、网站、自助设备等进行挂失、查询、修改查询密码时所用的密码。用户可查询个人账户信息和消费记录。语音电话、网站、圈存机的功能有所不同,详情请查询“校园一卡通”专题网站http://ecard.cust.edu.cn
2)消费密码与限额:为了降低用户因卡片遗失可能造成的损失,防止恶意盗刷,校园卡设有消费限额,累计消费超过限额须输入消费密码。用户可以通过圈存机和一卡通网站上设定和修改消费限额的初始值。消费密码也是在自助设备上转账用的密码。
7.银校卡关联。新生入学时,由学校统一办理的学生卡和中国银行借记卡已经关联。如果校园卡尚未与借记卡关联,或关联的借记卡损坏、遗失,持卡人应及时到中国银行办理借记卡,并到信息化中心办理更改关联手续。
8.消费。服务员输入消费金额,将校园卡放到POS机读写区,扣款后显示新余额,表明用户确认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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